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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佛山市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告 (佛市监通字〔2020〕1 号)
2024-09-18 11:39  点击:97
发布单位: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佛市监通字〔2020〕1 号
发布日期:2024-07-24
生效日期:2020-01-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档案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佛食药监法〔2014〕297 号)规范性文件一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1 月 22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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