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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依法规范民生领域广告宣传行为的提示
2024-09-12 14:09  点击:124
发布单位: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宜宾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9-10
生效日期:2024-09-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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