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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升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4〕347号)
2024-09-06 18:47  点击:364
发布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冀市监函〔2024〕347号
发布日期:2024-09-06
生效日期:2024-09-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升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和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省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升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升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实施意见

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676号)、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实施方案》(冀市监办〔2021〕143号)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新路径,不断创新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全力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省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为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质效提升,进一步发挥商标制度的基础保障作用,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导,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夯实基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优化服务,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品牌、重点集群、重点企业等市场主体,强化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推广全链条指导服务,大力提升商标品牌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

二、工作目标

聚焦提高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效能,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数量、质量双提升。到2025年底,全省商标品牌指导站达到500家,实现商标品牌指导服务两个全覆盖,即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推广各链条指导服务全覆盖;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品牌、重点集群、重点企业等市场主体商标培育帮扶指导全覆盖,有效促进企业商标品牌、区域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品牌市场价值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更多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河北知名品牌、全国知名品牌、国际知名品牌。

三、工作任务

(一)夯实服务基础

1.规范机构设置。商标品牌指导站是以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为主导,以各类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院所和产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提供商标的注册、运用、管理、保护、推广等指导服务为核心,为辖区市场主体商标品牌建设提供业务咨询、帮扶指导、专业支撑的公益性服务平台和载体。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重点,以打造品牌经济为目标,科学规划、统一布局,建设运营主体要为指导站日常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和经费保障,要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满足业务需求的办公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2.健全管理制度。商标品牌指导站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制度、企业联络员制度、品牌培育库制度、分类指导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

3.完善服务机制。商标品牌指导站要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重点联系机制、专家咨询机制、服务评价机制等,及时了解和回应企业需求,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着力解决企业问题,提高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推进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

4.提升服务效能。商标品牌指导站要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机制和沟通协作机制,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加强与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效能,要坚持服务企业、服务产业、服务基层,充分发挥联系基层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帮扶指导,提高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

(二)优化专业服务

1.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商标品牌指导站要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重点区域,指导市场主体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挖掘商标品牌资源,构筑商标品牌矩阵,发挥商标品牌效应,以品牌为驱动力,引领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更多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品牌经济发展。

2.强化商标品牌管理。商标品牌指导站要构建商标品牌综合管理体系,协助政府部门和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商标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推广和行业自律等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商标品牌制度建设、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商标品牌资产运营、商标品牌使用管理等服务,充分利用商标制度,加强品牌保护,实现品牌价值。

3.优化商标品牌运营。商标品牌指导站要充分发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度优势,指导市场主体开展商标品牌运营工作,聚焦商标品牌价值,将商标品牌运营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转让、许可、交易等转化运用工作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带动能力强的知名品牌,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4.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商标品牌指导站要积极开展商标、地理标志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公益培训工作,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商标侵权预警、纠纷调解、快速维权援助、海外纠纷应对、展会维权等工作,宣传商标被侵权损失保险、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等相关政策,指导市场主体有效规避潜在风险,夯实商标保护基础。

5.加强专业服务支撑。商标品牌指导站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企业商标运营情况,积极开展商标注册指导、品牌管理、维权服务、宣传推广等工作;支持开展商标海外布局,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围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强化对接联系,开展专项服务,推进行动实施;要组织实施商标品牌分类培训,有效连接线上线下专业资源,因地制宜、分级分类举办商标品牌专题培训和沙龙活动,提升企业商标品牌建设能力。

6.加强宣传推广。商标品牌指导站要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重要活动、各地有关商标品牌的特色活动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统筹开展商标品牌营销策划、宣传推广等工作,提高企业商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社会公众商标品牌意识,为商标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考核管理

1.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考核自评,做好服务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效能。

2.加强跟踪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标品牌指导站的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要定期对指导站进行综合考评、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考核优秀的,给予政策激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指导站资格,确保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质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标品牌指导站是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企业打造知名品牌,丰富优质供给,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的重要抓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加大业务指导和资源统筹,确保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取得实效。

(二)健全协调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政策协同、产业协同,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

(三)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和部门支持,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投入保障,细化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以及对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发展扶持力度,推动工作顺利实施。

(四)及时总结推广。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经验总结,通过媒介宣传、成果展示展览、典型经验介绍等活动,突出商标品牌指导站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打造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样板,加强典型引导,形成示范效应,不断提升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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