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苏应急规〔2024〕2 号)
2024-09-06 09:15  点击:236
发布单位: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苏应急规〔2024〕2 号
发布日期:2024-09-02
生效日期:2024-10-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6-10-07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已经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联系人及电话:杨飞,025-83336199。

附件:   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pdf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2日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国令第789号)
上一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