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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72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
2024-09-03 08:40  点击:298
发布单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8-30
生效日期:2024-08-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独金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提案,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现就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食品安全保障青海新篇章。

一、强化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完善治理体系、强化评议考核、加强责任落实等方面,充分发挥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作用,努力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食品安全保障。

(一)完善治理体系。对标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战略部署,结合我省食品安全短板弱项、制度盲区,先后制定印发《青海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青海省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青海省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青海省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青海省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加强对重大事项、重点任务的跟踪督办,层层压实属地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底线稳固。

(二)强化评议考核。在全国率先出台《青海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省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督查计划,纳入领导班子和目标责任绩效考核,推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2023年,我省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较以往取得了较大进步,体现为“四个首次”,一是自国家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开展以来,2023年我省考核得分首次突破百分大关。二是创新工作首次顶格申报,得到肯定的加分项目较上年度增加了200%。三是全省食品安全状况首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四是考核排名提升较大,首次得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表扬。

(三)加强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方面。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未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意见》,按照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信息“月统计、年考核”工作机制,以“四不两直”方式展开督查,举办青海省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专题培训班、青海省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培训班、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培训班等多次培训,以现场培训、实地观摩、线上交流、网络学习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干部和包保干部全覆盖式培训,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开展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线上监督抽查考核工作,强化企业法人、小作坊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水平。2023年,参加考试2896人次,合格率96%,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达100%,食品加工小作坊覆盖率达80%。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实施监督抽考,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综合素质。按照考试结果,对食品安全知识掌握不扎实、风险意识较差的主体进行培训指导,切实增强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四)提高决策水平。制定印发《青海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规范食品安全专家管理,鼓励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作用。成立了青海省第二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由法学、公共卫生、食品标准、食品营养、食品工艺、检验检测、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领域的36名委员组成,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决策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食品安全决策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二、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有关工作落实落细

根据工作职责,省市场监管局承担青海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省食安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指导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等26个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职能作用,在强化源头治理、严防风险隐患、完善追溯体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多方面通力合作,持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实施,稳步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强化源头治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一是狠抓源头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在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下,组织实施成因排查项目,布设400个监测点位,开展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不定期对受污染耕地所在市(区、县)的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督导检查,严格管控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9.56%。二是加强全链条监管。将严格管控药物残留超标、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从严治理滥用及非法添加、强化全链条信息追溯机制等作为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单位,提出具体措施,并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为有效助力“四地”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三是防范风险隐患。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农畜产品农药兽药监测、进出口冷链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预警交流。食品抽检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自产农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食用林产品及其土壤风险抽检监测合格率为100%,开展库存和收购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集监测样品同比增加42.2%。四是严控添加剂和农药残留。开展食品添加剂“双减行动”、“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原料和工艺生产食品添加剂并落实出厂检验要求,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专项治理力度,落实农药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常规农兽药残留速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农药生产经营安全抽检工作。抽检豇豆703批次、韭菜1130批次、芹菜1226批次,样品合格率为100%;完成种植业产品、畜产品、养殖水产品检测88850批次,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配合农村农村部开展豇豆等种植业产品监督抽查50批次,合格率为100%。五是完善信息追溯机制。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建立畜禽产品从屠宰检疫到市场销售的全链条信息追溯机制,实施牦牛、藏羊原产地可追溯工程。全省39个市(县、区)的780余万头牦牛藏羊数据上传至省级追溯平台、1000余家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纳入了国家追溯平台。

(二)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突出重点严防严控。坚持“底线思维、防线意识”,把最严格的监管贯穿工作始终,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守牢食品安全防线。一是制定印发《青海省食药环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落实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办理食品领域惩罚性赔偿金公益诉讼案件18件,48户企业主体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处罚到人到企”措施发挥了震慑、遏制和预防功效。二是深入开展“铁拳”“净域”等26项执法行动,推进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狠打严查。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4人,涉案金额1.6亿余元,发布典型案例57件,对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形成了强力震慑。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对食品安全领域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相关信息推送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全省食品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户。

(三)加强科普宣传,推动社会共治共享。坚持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构建起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一是鼓励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公约、建立行业标准,设立食品安全协管服务岗位1127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服务岗位4735个,社区和农村食品安全网格员覆盖率达100%。二是积极探索“党委、政府、部门、公众”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宣传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科普大篷车“六进”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打造“你点我检”服务品牌,通过公众、媒体和监管部门多方联动,借助多种媒介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食品检测的靶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2023年,全省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知晓率达96.04%,同比上升11.19%;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为88.78%,同比上升3.31%。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压实属地责任,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强基础、补漏洞,努力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成     联系电话:0971—8274578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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