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对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开办餐饮店面临着受众群体广泛、申请事项高频面广、申请环境相对复杂、申请人员素质不一等因素,影响了开办进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从企业群众视角出发,聚焦需求,以有解思维破除发展障碍,为餐饮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衍生服务,提升企业办事的满意度、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服务对象
烟台市范围内已领取营业执照,需要一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经营主体。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别明确了总体目标、受理条件、联办事项、办理流程、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重点内容,并以附件形式对包括申请表单、申请材料、操作指南、办事指南等进行了细致规定。
四、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技术导则》
五、特色亮点
《工作方案》在政策统筹、业务协同、系统融合、数据共享、基层落地等方面集中发力,实现了线上线下不同渠道“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端)受理、一同勘验、一网办理、一并出件”,线上线下双融合、一体化集成服务,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事项”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进我市“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服务事项集成统一。依托山东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食品经营许可核发(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3个事项进行集成服务改革。
二是办理方式线上线下。办事群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或各级政务中心线下综合窗口进行申请。线上根据情形问答,选择需要办理事项。群众也可通过线下,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收取《“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并在综窗系统上传申请表和其他应交材料。
三是审批流程大幅优化。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分发申请表单和申请材料至自建业务系统办理,办理结果再统一回流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确保收件、受理、办理、结果反馈高效协同。办理时限由48个工作日压减为10个工作日,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办事服务体验感获得感。
六、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咨询单位: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咨询电话:0535-6784099
相关法规: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市监字【2024】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