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农业农村部批准新饲料添加剂、扩大添加剂适用范围、增补和修订《饲料原料目录》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09号)
2024-07-29 11:30  点击:3944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09号
发布日期:2024-07-18
生效日期:2024-07-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附件: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目录
2.《饲料添加剂 吡咯并喹啉醌二钠(产自脱氮生丝微菌FJNU-R8)》产品标准
3.《饲料添加剂 石香薷提取物(有效成分为百里香酚、香芹酚)》产品标准
4.《饲料添加剂 蔗糖锌》产品标准
5.《饲料添加剂 卫矛醇》产品标准
6.《饲料添加剂 蛋清溶菌酶寡聚体》产品标准
7. 饲料添加剂甲酸/甲酸钠信息表
8.《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
9.《饲料原料 蛋黄油》产品标准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产品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决定批准吡咯并喹啉醌二钠(产自脱氮生丝微菌FJNU-R8)、石香薷提取物(有效成分为百里香酚、香芹酚)、蔗糖锌、卫矛醇和蛋清溶菌酶寡聚体为新饲料添加剂,对部分饲料添加剂品种扩大适用范围,并对《饲料原料目录》进行增补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5个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批准以下5个产品为新饲料添加剂,并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核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新产品目录见附件1),同时发布产品标准(含说明书和标签,见附件2、3、4、5、6)。产品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产品的监测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9年7月底,生产企业应当收集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监测期结束后向农业农村部报告。

(一)华南农业大学、福建优佰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吡咯并喹啉醌二钠(产自脱氮生丝微菌FJNU-R8),产品作用功效是提高动物机体抗氧化能力,适用范围为肉仔鸡。

(二)湖南菲托葳植物资源有限公司、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美可达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石香薷提取物(有效成分为百里香酚、香芹酚),产品作用功效是促进动物生长、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增强机体抗氧化能力,适用范围为肉仔鸡。

(三)南宁市泽威尔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蔗糖锌,产品作用功效是提供动物所需锌元素,适用范围为肉仔鸡。

(四)中唯国际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卫矛醇,产品作用功效是促进动物生长、提高饲料转化效率,适用范围为生长育肥猪、肉仔鸡。

(五)上海艾魁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申请的蛋清溶菌酶寡聚体,产品作用功效是促进动物生长、提高饲料转化效率,适用范围为断奶仔猪。

二、批准1个我国尚未允许使用但生产国已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增补甲酸/甲酸钠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产品作用功效是防止饲料霉变、改善青贮饲料品质,适用范围为养殖动物,产品信息表见附件7。准许相关产品进口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

三、扩大饲料添加剂植物炭黑和胆汁酸的适用范围

(一)将植物炭黑适用范围扩大至肉鸡和淡水鱼,产品作用功效是吸附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在肉鸡和淡水鱼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分别为250~500 mg/kg和2000 mg/kg(均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配合饲料为基础)。

(二)将胆汁酸适用范围扩大至奶牛和虾,产品作用功效是提高脂肪利用率、改善生产性能,在奶牛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添加剂量为6 g/天/头,在虾类配合饲料中的推荐添加量为200 mg/kg(以干物质含量为88%的配合饲料为基础)。

四、增补2个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

(一)增补蛋黄油进入《饲料原料目录》(《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见附件8,产品标准见附件9),编号:9.4.6,特征描述:以饲料级蛋黄粉为原料,通过CO2超临界萃取工艺获得的产品。粗脂肪含量不低于99.0%,不饱和脂肪酸含量不低于52.0%,顺-9-十八碳-一烯酸含量不低于40.0%。强制性标识要求:粗脂肪、水分、过氧化值、酸价(KOH)、不饱和脂肪酸、顺-9-十八碳-一烯酸。该饲料原料按照单一饲料品种管理。

(二)增补菊苣菊糖[菊苣菊粉]进入《饲料原料目录》(《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见附件8),编号:4.5.3,特征描述:菊科菊苣属菊苣(Cichorium intybus L.)的块根中提取的果聚糖。产品须由有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强制性标识要求:菊粉。

五、将《饲料原料目录》中“4.6.1菊糖”修订为“4.6.1菊芋菊糖[菊芋菊粉]”

将《饲料原料目录》中“4.6.1菊糖”修订为“4.6.1菊芋菊糖[菊芋菊粉]”(《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见附件8),强制性标识要求修订为:菊粉。

特此公告。

附件: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目录

2.《饲料添加剂 吡咯并喹啉醌二钠(产自脱氮生丝微菌FJNU-R8)》产品标准

3.《饲料添加剂 石香薷提取物(有效成分为百里香酚、香芹酚)》产品标准

4.《饲料添加剂 蔗糖锌》产品标准

5.《饲料添加剂 卫矛醇》产品标准

6.《饲料添加剂 蛋清溶菌酶寡聚体》产品标准

7. 饲料添加剂甲酸/甲酸钠信息表

8.《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

9.《饲料原料 蛋黄油》产品标准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18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809号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2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关于落实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提升老年餐营养化工作的提案
上一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