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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
2024-07-18 14:20  点击:147

随着网络直播营销的兴起,为引导和规范这一新兴业态,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了《福建省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合规指引》。该指引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指引明确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适用范围,涵盖了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进行的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等形式的商业活动。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均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在主体合规要求方面,指引强调直播营销平台需加强管理,公开管理规则,建立直播营销人员身份核验机制,加强内容管理,及时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同时,平台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对高风险营销行为采取相应措施,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则需遵守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加强直播间管理,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指引还特别强调了直播内容不得包含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广告发布,实行明码标价,规范促销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落实无理由退货制度。

指引还对直播营销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坚持正确导向,保证商品质量安全,确保食品安全,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等。这些规定有助于提升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增强消费者信心。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过这一指引,展示了其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方面的决心和行动。指引的发布不仅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为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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