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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辽应急规范〔2024〕1号)
2024-05-22 17:01  点击:404
发布单位: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辽应急规范〔2024〕1号
发布日期:2024-05-21
生效日期:2024-05-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沈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的立法原则,我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厅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详见附件1)。此外,根据我省机构改革方案,将原由我厅制定的非煤矿山领域的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移交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管理(详见附件2)。上述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我厅行政管理的依据。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1.   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序号

发文字号

文件名称

1

辽安监办〔2007〕112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2

辽安监调度〔2011〕131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的实施意见

3

辽安监执法〔2011〕137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4

辽安监执法〔2017〕4号

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移交省地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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