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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静安区2024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的通知 (静发改委〔2024〕8号)
2024-05-11 09:23  点击:263
发布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静发改委〔2024〕8号
发布日期:2024-04-22
生效日期:2024-04-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全面推进2024年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对照《上海市2024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沪发改环资〔2024〕46号)的要求,特制订《静安区2024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请按照执行。

附件:静安区2024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

上海市静安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办公室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4年4月11日

静安区2024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

类别 重点任务 序号 具体要求及措施 责任部门
加强总体工作部署 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1 发布本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安排,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 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
2 跟踪各领域、各街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持续开展重点场景和重点区域的塑料污染治理情况实地调研和抽查。
3 主管部门和各街镇每月3日前对名录库做动态更新,按半年度报送工作总结,按月报送亮点和示范案例。
4 统筹开展宣贯工作,凝聚全社会共识。
推动塑料生产源头减量 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 5 加快推动包装生产企业开展包装减量化等绿色设计,培育包装行业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征集有利于回收和循环利用的绿色包装解决方案。 区商务委
组织开展禁止、限制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监督管理 6 组织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违法行为。对企业落实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淋洗类化妆品、牙膏、牙粉等日化产品情况开展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委,各街镇
加强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整治 7 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宣贯实施,指导相关行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杜绝过度包装。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各街镇
8 配合开展全市1200批次以上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对重点产品组织开展过度包装商品计量专项检查,对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依法开展后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 落实有关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 9 持续落实禁止、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等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上海站管委办
10 落实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规定,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11 持续开展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六小件”及一次性塑料礼品袋的日常监督检查。 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镇
12 鼓励日用等领域以竹材代替塑料生产的购物袋、文具、餐具、家具等。 区商务委,各街镇
落实一次性塑料制品相关管理要求 13 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区商务委
14 督促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严格执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 区商务委
15 配合市商务委研究制订电商平台企业引领行动具体举措,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加大实施力度,年底前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 区商务委
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16 持续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加大对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整治力度,实现符合寄递安全条件的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 区商务委
17 配合本市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验收,协调推进国家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
18 配合做好市级、区级“无废快递网点”示范点位的评定、公布等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19 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带头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并按职责分工,强化对塑料污染治理情况监督考核。 区机管局,各街镇
20 配合市里完成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试点验收,总结党政机关公文互寄经验,并适时进行推广。 区机管局,各街镇
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 21 配合市里加大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查处生产和销售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冒充合格可降解塑料制品等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 持续优化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22 继续推进中转站、集散场升级改造,建设一批高品质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推进有条件的小区实施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促进废塑料回收。推广面向市民的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可回收物交投交售便利性。 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推动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试点 23 配合市里组织开展第一批塑料类可回收物单独回收试点验收,总结经验成效,积极推广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典型案例。 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各街镇
持续推进废塑料跨省转移利用备案 24 配合市里持续推进废塑料等一般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督促本区可回收物集散场、中转站推进废塑料等再生资源跨省转移利用备案工作,定期汇总备案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 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各街镇
支持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行业发展 25 推动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对满足相关要求的废塑料再生利用企业和项目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区发展改革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实现江河湖海漂浮塑料垃圾治理常态化、网格化、动态化 26 在全面做好本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基础上,将河湖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打捞纳入日常保洁工作。 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27 持续提升苏州河核心水域保洁精细化水平,调整优化监管模式,探索漂浮垃圾易聚集特点,提升监管精准率;科学部署作业力量,狠抓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切实提高“一江一河”滨水岸线塑料垃圾清扫效率。 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推进船舶生活垃圾接收处置工作 28 持续落实《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加强行业宣贯,压实港航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之间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衔接和协作,切实防止船舶塑料垃圾偷排或泄露。 区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29 持续完善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倡导文明旅游,进一步督促A级旅游景区做好垃圾分类和游客宣传引导。 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持续推进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 30 持续推进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建设固废数字化平台,持续推进非正规堆点整治,不断完善长效管控措施巩固整治成效。 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提升全社会政策认知度 31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对本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宣传,提高政策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的宣贯引导,号召全社会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在大型商超、展会、公共机构、居民社区等场所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工作,依托2024上海国际碳博会、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市民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开展减塑宣传。 区发展改革委、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机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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