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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
2024-04-17 07:24  点击:688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
发布日期:2024-04-16
生效日期:2024-04-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6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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