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
发布日期:2024-04-16
生效日期:2024-04-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备注: 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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