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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绿办〔2024〕16号)
2024-02-21 11:19  点击:3607
发布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文号:中绿办〔2024〕16号
发布日期:2024-02-21
生效日期:2024-02-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中心、站、办、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业务技术支撑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研究制定了《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现予印发,供各地和相关方面因地制宜组织实施。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4年2月18日

2024年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要点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4年1月)

2024年,全国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系统要紧紧围绕党中央部党组决策部署,紧跟“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和“一体两翼”目标任务,对标对表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落细落小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计划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安排,遵循“守正创新铸机制,固本培元增总量,精益求精保质量,包容并蓄树品牌”工作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做出新的贡献。

一、全力推进绿色食品稳步增长。优化审核评价工作,研究制定绿色食品审核评价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积极完善规范统一、联合联动、快捷高效的新型审核评价机制。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地域区位优势,围绕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整市县、全地域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优化产地环境监测、产品检测和现场检查,做实做细生产指导和技术培训,细化审核评价流程和各环节重点,提高审核评价有效性、便捷性和时效性。在充分发挥原有优势产业产品基础上,加快发展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积极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全方位提升种植畜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持续增加绿色食品获证产品总量规模和市场供给总量。优化绿色食品续展制度机制,探索开展获证生产经营主体星级认定,不断提升绿色食品续展能力和水平。

二、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推动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发展的职责要求,将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产品纳入各级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重要工作推进范围。充分发挥各地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优势和市场消费需求,有计划有重点规划培育一批适合发展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地域、区域、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产品保供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的要求,按照传统农耕农法与现代技术有机融合发展的路径,因地制宜探索有机农业发展试点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培育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品牌、有效益,全方位彰显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瞄准市场需求,鼓励相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有机产品认证,提升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消费认知度、市场认可度,充分彰显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资源禀赋、生态价值、品质特色。

三、持续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按照“扩总量、提质量、创星级”基本思路,不断扩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创建品种范围、生产规模和辐射带动区域,充分发挥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总量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充分依托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产经营主体,广泛吸纳带动小农户参与绿色优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品牌化发展,通过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在获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数量多、规模大、发展潜力广阔的地区和地域,探索开展整市县、全地域全国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和全国绿色食品发展重点市重点县试点创建。引导鼓励各地推广应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从生产源头保障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

积极跟进全国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市、重点县和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星级创建,不断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水平和供给能力。积极跟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规实施审核评价和标志使用费用减免措施,全力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按照省部共建工作部署,全力跟进青海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江西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试点省创建,积极支持内蒙古创建畜产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四、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品质规格提升。紧跟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要求,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农耕文化传承、独特品质特征彰显、公众消费识别推崇、产销对接品牌化发展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试点创建,挖掘、识别、固化和具象化地理标志农产品独特品质特征,持续不断彰显地理标志农产品独特的地理生态环境优势和品种资源品质优势,促进地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以水果提质增效和“三品一标”发展为重点,分门别类开展苹果、柑橘、桃、梨、葡萄、西瓜、热带水果等果品,以及粮油、蔬菜、茶叶、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食药同源等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探明各大类各品类农产品富含的大营养素、独有的特征品质和稀有的独特性营养组分,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数据支撑。

全面推进中国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征集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名优农产品自然生态高质高效生产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名优土特产记忆索引名录征集试点,不断扩大农耕农品和名优土特产市场传播声量。鼓励支持各地独具地域特点的高品质好口碑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依托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线上线下展示独特品质品味,通过“源味中国”探质寻味实景影像化传播纪录索引,全方位展现独具地域特色绿色优质农产品独特品质品种特性和自然生态资源优势。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地标性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试点创建,培树绿色食品地标性产地规模化发展新机制、产销对接新模式、高质高效新路径。

五、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树和产销对接。紧紧围绕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要求,依托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培育一批“质量高、品牌响、效益好”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地域品牌。持续探索开展以县域为单元的中国农产品品牌索引名录征集试点,支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展览展示、科普宣传和感悟体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进学校、进社区、进商超、进饭店、进餐饮等消费促进活动。

组织办好第二十三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第十六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精心组织好2024年“绿色食品 健康引领”主题宣传及金秋九月集中宣传活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体验店感悟园和线上线下可感可及产销对接活动,充分利用现代物流电商平台、新型信息传播媒介和中国绿色食品、优质农产品等行业协会,提升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行业活跃度、市场知名度、消费忠诚度、品牌美誉度。积极跟进脱贫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培树和产销对接。组织编撰《中国绿色食品科普大全》《有机农业知识百科》《地标农品大辞典》《中国农耕农品百科大全》《中国农产品品牌索引大全》等专业技术科普读物。

六、强化获证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预警防控。坚持精品定位,引导全国绿色食品工作系统和广大生产经营者守护好历经30余年共同浇铸培育的绿色食品公共品牌,保证好产品质量,规范用好标识标志,全程防控好风险隐患。全面加强和固化产品抽检、企业年检、跟踪检查、风险预警、应急处置、退出公告等6项证后监管基本措施,科学设定获证产品年度抽检比例,实现以最小的抽检比例发挥最大的监督约束作用。探索创新将企业年检逐级实化细化落实到生产全过程,真正做到“企业个个检、环环认真查、问题真正改、风险全受控”。加强对重要农时、重要时节、重点地区高风险获证产品全程质量跟踪检查,积极主动与相关执法监管部门联合联动,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务实管用、快捷有效的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风险隐患排查与应急处置机制。鼓励各地探索构建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综合评价与监督约束机制,建立严格的退出核查与公告制度,形成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发证与监管并重、质控与品牌培树并举、产销对接与科普推广并行”的高质量创新发展新路径。

七、加快构建绿色优质农产品技术支撑体系。科学布局和优化绿色食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不断强化对产地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机构的质控考核评价与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充分发挥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技术中心、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技术研发中心、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技术中心,以及绿色食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相关试验站工作站功能作用,持续推进绿色食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技术规范、绿色防控、独特品质识别和全程质量控制配套技术规程研制。启动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技术研发,强化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与标准化生产成熟技术推广,组织开展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培训进村入户,带动更多小农户加入到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

八、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保障能力。按照“全国一盘棋、贯通到县级、分工又合作、联合加联动”的工作推进要求,引导支持各地充实完善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体系和人员队伍,细化明确各层级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职责任务,构建部省地县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联合联动、互融互促、共推共进的工作新格局。全面加强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和技术支撑体系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检查员、监管员、内检员常态化培训考核和交流研讨新机制,探索开展服务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和农产品品质提升的农产品品控员凝聚培树与业务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品控员在农产品品质提升、全程质控、品质规格、分等分级、标签标识、产销对接、生产培训、物流加工、消费引导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作用。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构建“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系统运维因地制宜、查询检索便捷安全”的全国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公共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国绿优品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国绿优品指数信息发布。实时开展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信息采集、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高质量组织编撰中国绿色食品年度发展报告及相关信息数据索引资料。持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以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依法依规依纪从严审核把关和证后监管,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相关工作经费,扎实推进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实现强有力“支撑机关、引领行业、服务基层”,努力将全国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系统建设成为以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行业引领中心、技术支撑中心、产业发展中心”,以实际行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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