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甬市监综﹝2023﹞362号
发布日期:2023-12-12
生效日期:2024-01-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宁波市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处罚事项处罚裁量基准》已经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1月15日施行。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