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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农法字〔2023〕32号)
2023-11-29 10:42  点击:417
发布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鲁农法字〔2023〕32号
发布日期:2023-11-28
生效日期:2023-11-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失效、废止目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厅2022年以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详见附件1)。

二、已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详见附件2)。

三、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详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

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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