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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6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提案 (宁环函[2023]479号)
2023-06-19 17:05  点击:372
发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宁环函[2023]479号
发布日期:2023-06-15
生效日期:2023-06-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自治区商务厅:

现就马俊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结合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大主题日活动,加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无废城市”建设等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宣传力度,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2022年,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填补了自治区层面法律空白。

二、统筹推进“六废”联治。印发了《2023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重点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推进落实生活源垃圾、电子废弃物、塑料垃圾等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提升全区绿色发展水平。全力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现场检查18次、核查4期及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专业审核4期,定期公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危险废物库存情况。2022年,审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4期,电子废物规范拆解量1208441台(套),且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三、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印发了《2023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发挥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作用,引领促进银川市、石嘴山市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设,促进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积极推动城市绿色发展转型。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0951>516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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