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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电子商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湘市监办发〔2022〕132号)
2022-11-01 08:55  点击:480
发布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湘市监办发〔2022〕132号
发布日期:2022-10-28
生效日期:2022-10-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履行好对电子商务平台监管法定职责,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省局定于10月至11月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同时,开展全省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督查,对当前网络交易中微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的监管进行相关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任务

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已报送公示2021年度年报的企业名录库中抽取各登记机关登记的电子商务平台作为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5%不定向抽取,本次抽取网络交易平台检查对象18户(名单见附件3)。

三、抽查事项和内容

具体抽查事项和内容见附件1。

四、抽查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时间为2022年10月至11月。省局网络监督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结果报批、工作总结、信息公开等工作。

五、检查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安排

此次检查共分3个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查组由省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带队,组员由省局网监中心相关人员和随机抽取专家及平台所在地市州局网监科相关人员组成。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1.规范检查程序

检查组检查时应主动向被检查企业公开身份、检查内容、评判标准和检查结论。监督检查按照首次会议、现场检查、资料查阅、人员询问、内部讨论、末次会议等程序进行。

对于企业拒绝接受检查的,检查组应填写《电子商务平台监督检查企业拒绝现场检查认定表》(附件2)。

2.严格问题处置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应向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现场交办,并提交《湖南省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表》,由属地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对于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平台,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第20条规定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

检查组应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红包礼金和礼物,不得借检查之机对企业进行索拿卡要,不得由企业承担食宿、交通等费用。

4.及时报送信息

检查组应按照《细则》要求,分8类情况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建议录入监管平台,并在检查工作完成后1周内向网监处提交监督检查小组情况汇总报告和附件表格。县市区局应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置情况上报市州局;市州局应督促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受检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依法处置,并及时将处置结果上报省局网监处。

附件:1.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表

2.电子商务平台监督检查企业拒绝现场检查认定表

3.电子商务检查平台及分组情况表

4.电子商务平台检查人员及分组情况表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湘市监办发〔2022〕132号关于开展全省电子商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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