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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发改服务〔2022〕283号)
2022-10-25 10:40  点击:600
发布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津发改服务〔2022〕283号
发布日期:2022-10-18
生效日期:2022-10-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22〕78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9月19日

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22〕78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指示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锚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发展目标,加快现代流通体系软硬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将天津打造成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流通业态模式更加丰富多元,流通市场主体不断壮大,现代流通秩序更加有序规范,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地位更加凸显,区域商贸流通枢纽功能显著增强,金融信用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500亿元,商品销售总额达到4.5万亿元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数量突破万家,货物进出口规模达到1万亿元。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200万标准箱,天津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40万吨。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强化城乡商贸网络体系,加快提升城市商业能级,重点打造高品位步行街、重点商圈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三级体系。建设高水平商品交易市场,围绕汽车、能源、钢材五金和粮食等大宗商品,打造一批高能级商品交易市场。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加快商贸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大型超市、实体商店、社区生鲜连锁店等上线上云上平台,发展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建设数字商贸新型基础设施,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提升餐饮服务智能化,优化布局智能商务终端。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内贸企业“走出去”。

(二)打造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优化大物流网络布局,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积极融入国家“四横四纵”物流大通道,统筹推进空港型和海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规划布局生产服务型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布局形成由“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城乡配送点”构成的三级物流设施网络体系。推进物流设施数字化,推动物流枢纽、物流园区(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要物流节点数字化改造升级,打造一批智慧枢纽和数字物流园区(基地)。积极培育现代物流重点业态,重点发展冷链物流、商贸物流、快递物流、农村物流、特种物流、应急物流等业态,推动物流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加快培育物流新业态,发展保税物流、逆向物流,推动物流、快递等企业与制造企业合作,引导专业化物流企业为其量身定做供应链管理库存、线边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物流解决方案。

(三)提升现代交通服务流通功能

打造多式融合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依托“海、空、铁、邮”四大综合立体交通主枢纽,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加快5G、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推进智慧海港建设,推进智慧空港建设,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推动天津港加快“公转铁”、“散改集”和海铁联运发展,加强货运车辆适用的充电桩、加氢站及船舶适用的岸电设施、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等配套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打造多式联运枢纽,实施新港北集装箱中心站等铁路场站扩能改造,完善海铁、公铁多式联运和换装转运设施,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推进“一单制”,丰富“门到门”一体化联运服务产品。

(四)提升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

完善流通金融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推动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提高国内外贸易规则应用水平,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维护金融稳定。丰富完善流通金融服务产品,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等金融产品,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利用出口信贷保险、海外融资租赁保险、贸易信用险等产品推动航运金融创新发展。拓展流通领域多元融资渠道,推动流通领域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积极引进各类股权投资企业,用好海河产业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基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五)提升现代流通信用支撑能力

加快完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加强追溯体系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建设产品追溯系统,提供产品溯源等服务,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调动大型流通企业等主动选用积极性,扩大可追溯产品市场规模。建立健全流通信用监管体系,围绕流通领域行政许可、证明事项等环节,明确信用承诺标准规范和流程,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加强对流通领域企业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六)深化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

推进商品和要素高效流通配置,推动大型流通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开展接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流通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落实“一单尽列、单外无单”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本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接,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积极探索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

(七)培育壮大流通领域市场主体

做优做强商贸主体,推动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拓展经营网络,加强商贸流通领域招商引资,实施外贸百强企业帮扶行动,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管理,鼓励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实施老字号振兴工程,支持举办中国(天津)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培育充满活力现代物流企业,支持和引导我市大型物流企业采取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向供应链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商贸企业整理剥离物流业务,鼓励我市物流企业到市外设立物流公司或分支机构,积极拓展业务,扩大物流经营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重点保障跨区域、保民生、保供应、保安全稳定等重大流通项目用地用海需求,合理配置配送网络末端网点用地。统筹利用各类资金积极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拓展流通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稳定企业融资链条。

(二)强化人才支撑。加强高等院校流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围绕交通、国际贸易、物流等重点领域方向,健全多层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一批产教深度融合实习基地。提高国际化流通领域人才培养水平,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

(三)加强组织协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强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政治保障。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对接、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方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附件:   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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