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危险物的规制相关政令别表第一及同令别表第二的总务省令中规定的物质及数量的指定省令》的部分改正省令公告 (消防危第156号)
2022-08-01 16:19  点击:8223
发布单位:日本总务省消防厅
发布文号:消防危第156号
发布日期:2022-08-01
生效日期:2023-02-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8月1日,日本消防厅发布消防危第156号公告称,现在《危险物的规制相关政令别表第一及同令别表第二的总务省令中规定的物质及数量的指定省令》中,新增对甲苯磺酸及含有其的制剂(对甲苯磺酸含量在5%以下的物质除外)作为消防活动阻碍物质至危险物列表。
 
    以上内容自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一百零一号)
上一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湘政发〔202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