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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2022-06-08 08:15  点击:1151
发布单位: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发布日期:2021-12-30
生效日期:2021-12-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水利厅、水务厅(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24日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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