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农业农村部关于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36号)
2022-03-18 15:00  点击:4204
发布单位: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36号
发布日期:2022-03-17
生效日期:2022-03-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农药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月16日

附件:

   公告536.pdf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商建函〔20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