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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单
2022-03-18 14:18  点击:5660
发布单位: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韩国海洋水产部
发布文号:总统令第32542号
发布日期:2022-03-15
生效日期:2022-09-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标签标识
备注:3月16日,据韩媒报道,3月15日,韩国发布了《农水产品的原产地标示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单,该修改单将于6个月后正式实施。加强罚款征收力度,计算原产地标示违反次数时,计算时间从“最近1年的违反次数”放宽至“最近2年的违反次数”,罚款金额在原来罚款的二分之一范围内加重。违反1次时处以未标注原产地的数量(以销售为目的,包括保管或陈列着的数量)乘以揭发当日企业的销售价格的金额,违反2次处以第1次违反金额的200%、违反3次以上时处以第1次违反金额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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