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濒管办,海关总署,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发布文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公告2022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22-02-21
生效日期:2022-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调整事项见附件。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