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10-14
生效日期:2021-10-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安排,保健食品备案、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等相关工作职能已自2021年9月10日9时起由北京市食品技术审评检查中心承担,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原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不再承担上述职能。
特此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