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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造纸等七项工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水节约〔2020〕311号)
2021-01-20 08:35  点击:1170
发布单位: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水节约〔2020〕311号
发布日期:2021-01-20
生效日期:2021-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水利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工业用水定额:造纸》《工业用水定额:棉印染》《工业用水定额:毛纺织》《工业用水定额:乙烯》《工业用水定额:白酒》《工业用水定额:啤酒》《工业用水定额:酒精》。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工业用水定额:造纸.pdf
  
工业用水定额:白酒.pdf
   工业用水定额:酒精.pdf
  
工业用水定额:毛纺织.pdf
   工业用水定额:啤酒.pdf
   工业用水定额:乙烯.pdf
  
工业用水定额:棉印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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