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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等十一项服务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水节约〔2021〕107号)
2021-04-06 09:48  点击:2568
发布单位:水利部
发布文号:水节约〔2021〕107号
发布日期:2021-04-06
生效日期:2021-04-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我部制定了《服务业用水定额:综合医院》《服务业用水定额:洗浴场所》《服务业用水定额:洗车场所》《服务业用水定额:高尔夫球场》《服务业用水定额:室外人工滑雪场》《服务业用水定额:综合性体育场馆》《服务业用水定额:零售》《服务业用水定额:洗染》《服务业用水定额:游泳场馆》《服务业用水定额:餐饮》《服务业用水定额:绿化管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文件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

2021年4月2日

附件:   水利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等十一项服务业用水定额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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