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韩国发布《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部分修改单
2021-09-09 11:45  点击:4812
发布单位: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法律第18444号
发布日期:2021-08-17
生效日期:2021-08-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8月1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1.将“境外直邮食品等”定义为个人以自己消费为目的,在海外网上购物中心直接购买的食品等、健康功能食品及畜产品。2.新设对境外生产企业及境外工厂进行非接触调查的依据,在非接触调查时若像拒绝现场调查一样,也会被采取停止进口等措施。3.新设对不履行对具有危害可能的进口食品等的检查命令予以罚款的依据。4.为“境外直邮食品等”的危害信息在网上公布提供依据。5.将停止营业处分的罚款上限上调至10亿韩元。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天津市应急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确保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的方案》的通知
上一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特种20210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