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11-04
生效日期:2020-11-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市中医局,市老龄协会,委机关各处室,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对2019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保留).docx
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docx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