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59号
发布日期:2021-07-06
生效日期:2021-07-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
备注:7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了第2021-59号告示,修改《食用肉中残留物质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1、将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相关用语从“胴体”变更为“食用肉”。2、修改部分在市、道畜产品检察机关制定检查计划案后,向农林畜产检疫本部部长报告的条款语句。3、根据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必要措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