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珠府函〔2021〕140号
发布日期:2021-08-11
生效日期:2021-08-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知
专业属性:
备注: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珠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