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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安办〔2021〕19号)
2021-05-21 09:47  点击:2335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新安办〔2021〕19号
发布日期:2021-05-20
生效日期:2021-05-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1.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汇总表
 
     3.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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