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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1-05-10 09:21  点击:1274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5-08
生效日期:2021-05-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第8号修订)》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试行)》(新农质〔2013〕59号)和相关配套文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修订)》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程序规范》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报告》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申请书》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细则》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样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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