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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牧联发〔2021]1号)
2021-01-18 15:50 点击:2767
发布单位: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文号:
吉牧联发〔2021]1号
发布日期:
2021-01-15
生效日期:
2021-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
备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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