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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5部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闽市监规〔2020〕7号)
2021-01-13 11:57  点击:1739
发布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闽市监规〔2020〕7号
发布日期:2020-12-29
生效日期:2020-1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5部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已于2020年12月23日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五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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