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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产品质量法》等8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闽市监规〔2020〕2号)
2020-11-23 14:36  点击:1873
发布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闽市监规〔2020〕2号
发布日期:2020-11-03
生效日期:2020-11-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产品质量法》等8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已于2020年10月29日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产品质量法》等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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