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鲁牧质科市发〔2020〕7号
发布日期:2020-10-20
生效日期:2020-11-01
有效性状态:
![](http://law.foodmate.net/skin/default/image/xxyx.gif)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山东省省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20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9月9日
(2020年9月9日印发)
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