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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査督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安办〔2020〕16号)
2020-05-14 14:19  点击:1443
发布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苏安办〔2020〕16号
发布日期:2020-05-14
生效日期:2020-05-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设区市安委会办公室,省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根据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深入推动落实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切实防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当前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决定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现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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