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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牧屠管发〔2020〕3号)
2020-04-03 15:39  点击:1186
发布单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鲁牧屠管发〔2020〕3号
发布日期:2020-04-03
生效日期:2020-04-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1-12-10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废止: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牧屠管发〔2021〕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山东省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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