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鲁牧屠管发〔2020〕4号
发布日期:2020-04-03
生效日期:2020-04-03
有效性状态:
![](http://law.foodmate.net/skin/default/image/yjfz.gif)
废止日期:2021-12-10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各市行政审批部门,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查办法》已经2020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查办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