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韩国发布《优秀进口企业、境外优秀生产企业登记及管理标准》部分修改单
2020-09-24 15:44  点击:6713
发布单位: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0-93号
发布日期:2020-09-24
生效日期:2020-09-2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9月2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93号告示,修改《优秀进口企业、境外优秀生产企业登记及管理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放宽优秀进口企业及境外优秀生产企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时的现场检查制度:新设定优秀进口企业及境外优秀生产企业豁免提交附件,更新登记1年内有现场检查成绩时可豁免现场检查等条款。   2. 新设定企业对进口食品等1年以上未进行生产时,卫生检查延期的条款。   3. 在优秀进口企业及境外优秀生产企业的遵守事项中,新制定卫生检查机关的范围扩大及卫生保健、恐怖事件、灾难等发生时,根据《旅游警报制度运营指南》延期进行现场检查的规定。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32 号)
上一篇: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监办食生〔202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