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藏发改环资函 〔2020〕 222号
发布日期:2020-07-10
生效日期:2020-07-10
有效性状态:![](http://law.foodmate.net/skin/default/image/jdxwj.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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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