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
发布文号:FDA Circular No. 2019-006
发布日期:2019-08-22
生效日期:2019-09-24
有效性状态:
![](http://law.foodmate.net/skin/default/image/xxyx.gif)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本指南明确:对违反本通函中任何条款的行为的制裁和处罚应遵循第10611号共和国法令及其IRR(也称为2013年食品安全法)。FDA禁止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对便利店、杂货店、大卖场,超级市场和其他类似食品零售店具有管辖权的地方政府部门,以严格执行这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