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中心
法规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粤市监〔2020〕48号)
2020-07-20 15:02  点击:1617
发布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粤市监〔2020〕48号
发布日期:2020-07-20
生效日期:2020-07-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20〕6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汲取教训,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近期,我省有个别学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导致学生腹泻事件,说明食品安全问题应警钟长鸣,一刻也不能放松。各地各校要从中汲取教训,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真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举一反三,强化对问题的整改和复核
 
    各地各校要落实每日自查工作,重点查找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储存保质、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对照近期飞行检查通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是否有类似问题,及时加强整改,并举一反三,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地要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学校,开展后续跟踪检查,进行整改结果的全面复查。
 
    三、守住底线,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
 
    各地各校要严防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每日晨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操作规范等制度,坚决不用高风险食材加工制作食品供学生食用,尤其是暂停制售生食类、冷食类(不含水果)食品和裱花蛋糕(三明治),以及制作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加热处理的沙拉食品,防范发生食源性疾病聚集性事故。
 
    四、加强宣传,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规范工作指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大对食堂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经营者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努力使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7月9日
 
    附: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将全文内容保存为word文档
下一篇:原创|西班牙的食品安全监管是怎样的(中)-依据什么来负责
上一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四川省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