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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部分修改单,增加将婴幼儿标示为食用对象销售的食品的检查项目
2020-07-09 10:11  点击:5221
发布单位: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0-58号
发布日期:2020-07-08
生效日期:2020-07-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法规
专业属性:
备注:7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8号告示,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增加将婴幼儿标示为食用对象销售的食品的检查项目。   2. 根据《食品法典》的修改,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中致病菌的韩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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