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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0〕10号)
2020-05-13 08:56  点击:1875
发布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沪市监规范〔2020〕10号
发布日期:2020-05-12
生效日期:2020-06-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2022-06-05
属性: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上海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明确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的质量管理职责,确保特殊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上海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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