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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1-01-22 09:09  点击:1064
发布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粤环函〔2021〕27号
发布日期:2021-01-18
生效日期:2021-01-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指南
专业属性:
备注:  附件: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pdf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我省各类实验室依法规范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环境管理工作,我厅组织编制《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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