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中心
法规
标准
论坛
生产
质量
检验
仪器
图库
文库
知识堂
专利
商务
人才
会展
培训
国家法规
国外法规
地方法规
其他法规
法规动态
法规解读
法规草案
法规专题
输入关键词搜索
新加坡发布之前不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20-04-24 14:28 点击:7683
发布单位:
新加坡食品局(SFA)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2020-05-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指南
专业属性:
限量相关
备注:
从2020年5月1日起新加坡对文件附件A所列的之前不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
新加坡发布 之前不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pdf
下一篇:
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卫监督〔2020〕021号)
上一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