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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公勺公筷和推行分餐制的指导意见 (冀商服贸字〔2020〕8号)
2020-04-13 09:09  点击:2833
发布单位: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冀商服贸字〔2020〕8号
发布日期:2020-04-12
生效日期:2020-04-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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