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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20〕52号)
2020-04-07 11:07  点击:3119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20〕52号
发布日期:2020-04-07
生效日期:2020-04-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进出口
备注: 附件:   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
解读: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新疆库尔勒和阿克苏地区香梨输往美国及其管辖领地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现将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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