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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切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内疫控发【2020】8号)
2020-03-18 09:02  点击:437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文号:内疫控发【2020】8号
发布日期:2020-03-10
生效日期:2020-03-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其他
备注: 
各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做好疫情防控和当前农牧业生产重点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全力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我区畜牧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地要坚决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筹兼顾,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严密的措施,扎实做好春季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好春防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动物疫情防控能力。
 
  二、积极推进春季免疫和监测工作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自治区免疫计划要求,及时组织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重点疫病计划免疫工作。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要利用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对防疫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协调防疫人员和防控物资合理调配和调运,积极推进春防工作有序开展。防疫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免疫工作中应做到严格消毒、规范操作、程序合理,并做好相应的动物免疫台账记录。切实做到“保密度、保质量、保进度”,不误防疫时机。同时,各地要适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和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堵塞防疫漏洞。
 
  三、加强防疫物资及疫苗冷链保障工作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做好春防物资及疫苗冷链保障工作,要对现有疫情防控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摸清家底,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加紧组织采购和供应工作,并及时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登记造册、发放调运,做好出入库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同时,要严格疫苗运输、储存、保管的冷链条件,确保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
 
  四、落实免疫信息报送制度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落实春防期间免疫周报制度,及时掌握所辖区域春防免疫的开展情况,按时逐级报送免疫进度信息,推动春防工作如期高效的完成。
 
  五、强化应急值守及疫情核查工作
 
  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和动物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应急值守工作,从严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责任,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和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在岗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带班领导保持24小时通信通畅。建立并不断完善春防期间疫情核查制度,确保有举报必有核查。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准确汇报情况。同时,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出入车辆、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和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工作,确保新冠肺炎防控和动物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
 
  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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