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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2015年 第5号)
2020-03-10 16:33  点击:1913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2015年 第5号
发布日期:2015-02-25
生效日期:2016-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暂无
属性:其他
专业属性:
备注: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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